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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息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职位
(一)职位一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公务员23名。
(二)职位二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
二、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3. 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选调、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选调、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日。
(二)职位条件
1. 职位一:
(1)全市行政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不含参公事业登记公务员);
(2)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2. 职位二: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根据岗位需要,对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考生,同等条件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本人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 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 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不得转任或应聘的。
三、选调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12日,通过信阳人事考试网(www.xyrsks.com)、息县人民政府网( www.xixian.gov.cn),清风息县、濮山淮水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全市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1日至9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一楼(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100米路南)。
2. 报名方法及要求
(1)认真阅读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清风息县、濮山淮水微信公众号上《2019年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大学生报名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报名考生)、本人加盖有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印章的《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公务员职位报名考生)、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公章的近2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职位报名考生)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3)报名时填写《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清风息县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4)报名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和招聘人数,(核减事业编制职位数可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事业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和招聘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 笔试方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公开选调和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 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息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9月24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和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公开选调和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公开选调和聘用职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并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清风息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拟选调和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入编及相关人事手续。
1.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可直接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2. 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考生,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3. 公开选调和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县纪委监委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公开选调和招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和招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和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和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和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咨询和联系电话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清风息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调和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选调事宜及相关政策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5951055 0376—5958667
中共息县纪委息县监委
中共息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2日
为推进新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县选调县纪委监委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3.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类、会计学、审计学或具有相应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或有纪检监察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历放宽至专科,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新县在编在岗全供事业编制国家正式干部(试用期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除外)。行政编制公务员(干部)报考的,选用后转为事业编制,不再具备公务员身份;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5.与县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构成有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具有相应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名时填写《2019年新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弃考),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2.本次公开选调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核把关责任。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地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后,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落实回避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2626313 中共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名。参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把一批热爱卫生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到卫生队伍中来,解决当前我院人才缺乏问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全日制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 4.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资格:具有护士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县内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9月21日下午及22日全天休息)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高中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到我院门诊三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方式:0376—7973107 13507615977 (二)招聘人员方法 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遇有考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如遇有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遇有虚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招聘工作将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新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告
商城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的工作方案(第二批)